等式1:发出商品=已发出商品-已结算发出商品
传统意义上的发出商品,是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,属于临时性暂存科目。
等式2:发出商品=客户未收货+客户仓寄存+已领用未挂账+已挂账未结算
对于很多配套企业而言,发出商品是销售业务中必不可少的一环,非常重要但难以有效管理。
收入确认历经5个步骤:①公司送货-②客户收货-③客户领用-④客户挂账-⑤公司开票结算。
传统的ERP,只有①公司送货及⑤公司开票结算信息,缺乏有效的过程管理。
我们引入了客户的《开票通知单》数据,补齐了②客户收货、③客户领用及④客户挂账,系统生成的《发出商品台账》更清晰更准确。
发出商品台账组成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