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“取得发票=新增资产”,对吗?
不对。 发票仅仅只是确认资产价值的一个依据,与资产的新增没有直接关系。 公司收到资产后,验收通过即可新增资产。即“验收通过=新增资产”。
2.验收通过时,未取得发票或未能取得全部发票,资产价值如何确定?
按照合同金额确定,未取得发票部分应予以暂估。 实际收到发票后,若存在差异的,再调整资产价值。
3.资产名称以什么为准?发票、合同、行业俗称?
应以实际名称为准。 发票中的名称、合同中的名称、行业俗称都不是资产命名的唯一标准。应根据实际情况,选用大家都能理解的名称来命名。
4.采购“办公设备一批”,如何新增资产?
根据《验收清单》,按照“单独可识别”的原则,逐项新增资产。 每一项资产的价值需进行合理的分割。